湿地的生态保护

湿地是一种介于水域和陆地之间的生态系统类型,其水文过程、地球化学过程以及营养循环过程都具有较大的区域差异性,能满足多种多样的动植物类群对环境条件的不同要求。全球超过40%的物种都依赖湿地繁衍生息,因此湿地被形象地称为“生物的天堂”“物种基因库”,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区域。

我国是亚洲湿地面积最大的国家,拥有《湿地公约》定义的除极地外的所有湿地类型。目前,我国已指定国际重要湿地64处、国家重要湿地29处、省级重要湿地1021处,设立国家湿地公园901处。《湿地公约》共认定43个国际湿地城市,中国13个城市入选,是全球入选国际湿地城市数量最多的国家。

我国湿地分布广泛,从东北的三江平原、大小兴安岭、长白山,到青藏高原上的三江源、若尔盖草原,再到长江流域、黄河流域、珠江流域,形态各异的湿地,在涵养水源、净化水质、调节气候、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,为众多野生动植物提供了生存繁衍的栖息之地。

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显示,全国湿地面积约5635万公顷,包括红树林地、森林沼泽、灌丛沼泽、沼泽草地、沿海滩涂、内陆滩涂、沼泽地、河流水面、湖泊水面、水库水面、坑塘水面(不含养殖水面)、沟渠、浅海水域等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《全国湿地保护规划(2022—2030年)》,提出到2025年,全国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,湿地保护率达到55%,新增国际重要湿地20处、国家重要湿地50处。保护湿地,是维护良好生态环境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。

湿地保护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。我们可以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,包括:选择绿色生活方式,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;杜绝向湿地排放污水、丢弃垃圾;不吃野生动物,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;积极参加湿地科普宣教或培训等,增强湿地保护意识,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。

湿地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既是当前目标任务,也是今后常态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模式。湿地保护法确立了统一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,划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事权。实践中,须凝聚“绿色共识”,加强各部门意见方案的协调统一,开展湿地保护志愿服务,引导社会力量参与,尤其是赋权社区、民众参与湿地保护决策,让湿地保护成为广大群众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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